eureka | 2004/12/15 - 00:37
网页可访问性之颜色相关指导

本文内容基础来自于W3C的可访问性指南(2004年11月19日之草案),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颜色相关部分:

指南第1.3条,确保信息,功能和结构从表现在分离出来。
级别1之第3条:通过颜色表示的任何信息在不用颜色时也能见到。(例如,通过上下文,标记或不依赖于颜色的代码)。
级别2:作用颜色表示的信息能不用颜色并无需同标记交互可见。(例如,通过上下文或文本代码)。

指南第1.4条,要容易从背景图象或声音中区分出前景信息。
级别1:
任何在背景图象、颜色、文本上的文字是可识别的。
级别2:
在背景图象、颜色或文本上的文本和图形对比度必须大于X1,白色元素必须至少达到Y1。
以在500%+/-字符主宽度的线型图案作背景的文本与线的对比度必须大于X2,白色元素必须到少有Y2。
用户可以关闭自动播放的背景声,可不干扰他们使用的文本阅读软件。
级别3:
文字不放在任何背景(图象,文字,颜色和图案)上,如果有背景,则对比度必须大于X2.
声音内容不包含任何背景声,或者除特殊效果声外的背景声必须比前景声低20分贝。
注:工作组还在找一个能精确计算对比度的算法。当前考虑使用TART(可访问性评估和修复工具技术)里所提及的方法

答复

该字段的内容是私密的将不会被公开显示。
  • 自动生成换行和段落标记。
关于输入格式化选项的更多信息
Google搜索

搜索互联网 搜索本站


赞助商链接

用户登录

广告

浏览归档
« 七月 2008  
    1 2 3 4 5
6 7 8 9 10 11 12
13 14 15 16 17 18 19
20 21 22 23 24 25 26
27 28 29 30 31    

导航

友情链接

信息联合
Syndicate content

谁在线
当前有0 位用户和0 来客在线。